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澳门人威尼斯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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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部门:财务处 供稿:财务处 审核: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09-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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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建筑大学内设25个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招投标中心、审计处、保卫部(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高精尖创新中心)、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后勤与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场馆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校友联络发展处、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团委、校工会;院系和教学单位11院1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未来建筑技术学院、体育教研部等;科研机构3个: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建筑大学建筑遗产研究院、北京城市保护与更新研究院;交叉创新机构1个: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教辅单位3个:数字化与智算中心、图书馆、工程实践创新中心。

(二)本单位职责

北京建筑大学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培养工、管、理、法等学科门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发展,进行建筑、土建、管理、机械、电气、测绘学科的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及相关科学研究,提供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建筑设计、建筑监理等相关服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7101.77万元,比上年增加22657.82万元,增长12.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4396.7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43.27万元,增长22.98%。

1.财政拨款收入91065.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531.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3.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23426.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83%;

4.经营收入1236.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9%;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8668.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9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0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87.89万元,增长19.94%,其中:基本支出83026.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04%;项目支出38863.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39.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3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935.78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学生宿舍11号楼基建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7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87271.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6144.65万元,2024年度决算872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1%。

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144.65万元,2024年度决算872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1%。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学生宿舍11号楼基建项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3.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49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99.03%;其他支出34.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0.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99.00万元。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9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3%。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9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3%。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5883.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6.0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3.18万元减少37.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6.7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66.27万元减少9.5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数量、规模和标准;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英国团组、赴塞尔维亚和波黑团组、赴意大利团组、赴埃塞俄比亚团组和赴丹麦团组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23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68万元减少10.6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3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6.23万元减少16.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3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维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8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4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84.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5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建筑大学共有车辆2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4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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